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摸清当前我市各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相关情况,为推动开展农村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打好基础,经市纪委监委领导同意,拟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于近期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督查,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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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时间
6月上中旬,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域不少于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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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内容
1. 村级财务代理方面:
(1)工作整体推进情况。是否建立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2)镇村开展工作情况。能否有效做好政策咨询、财务建议、会计培训等服务,能否做好所有报账、记账、复核等具体工作;会计日常监管是否有效,在有效防范村级财务管理特别是收支环节问题的发生中是否发挥作用。
2. 农村产权交易方面:
(1)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情况。县、镇是否建立农村产权交易
平台服务中心,各级是否及时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登记、项目推介、抵押融资、业务培训等配套服务。
(2)交易管理制度及交易规则制定情况。是否建立统一规范的交易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做好资源资产的登记、发包、租赁、拍卖等工作。
(3)产权交易市场工作情况。村级小型工程建设、村民福利项目等是否做到应进必进,招投标工作是否规范有序。
3. “村务卡”使用方面:
(1)“村务卡”财务支出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村级财务收支未使用“村务卡”的情况;检查村级支出使用具体摘要记录是否全面,是否在徐州市“阳光扶贫+”监管平台上有完整显示;村级支出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在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2)“村务卡”管理情况。检查“双印鉴”保管及管理是否规范,检查村务卡存放情况,一般应存放于村(社区)会计手中,根据公务需要可用“村务卡”刷卡支付,不得私用。
4. “三资”管理方面:
(1)“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是否已经对接市级“阳光扶贫+”监管平台,使用情况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财务收支情况是否能及时、精准地通过监管平台反映。
(2)财务支出管理情况。核实报销资金是否对应,支出票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虚假列支、违规支出、套取资金、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违纪违法行为。
(3)清产核资数据录入情况。做到“三核四清”: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实现资源清、资产清、资金清、债权债务清。是否存在资产资源未入监管平台情况。
三、督查方式
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镇、村查看工作落实情况,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查阅资料。查阅镇、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相关制度,随机查看2个村2018年以来财务账目。
2.个别访谈。与镇农经中心、财政所有关工作人员及村民代表进行个别访谈。
3.实地察看。对农村三资监管平台操作使用情况特别是村级小型工程进入产权交易平台情况进行实地察看。
4.延伸抽查。根据工作需要到村(社区)查看相关情况。
四、督查组织
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两个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督查。督查组组长由市纪委监委相关室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农村农村局抽调相关人员参加。
五、督查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督查工作以发现问题为目的,时间服从质量,必要时可以延长督查时间,确保把问题找准、把症结弄明,形成督查问题清单。要求各地提前梳理十九大以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典型问题和案件,由督查组带回。
2.注重总结经验。对各地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认真总结,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举措及时梳理汇总。
3.遵守工作纪律。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适当了解情况即可,不反馈、不督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违规接受地方宴请和礼品土特产。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1、督查组人员名单
2、督查镇村名单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20年6月4日
督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杜 彬 市纪委监委党风室四级调研员
成 员:张 昕 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站长
檀通南 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监查室三级主任科员
娄 桁 市纪委监委派驻一组一级科员
朱耿金 沛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
督查地区:丰县、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开发区
第二组
组 长:姚 琦 市纪委监委党风室副主任
成 员:张 昆 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副站长
孟 磊 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科职纪检监察员
杨智博 市纪委监委派驻一组一级科员
朱晓侠 贾汪区农经中心副主任
督查地区: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铜山区、贾汪区